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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我才明白过来,原来John和我的家里都是偏向中式的饮食习惯,从来没人教过桀英式的礼仪;而刚刚我们远远看着Steve喝茶是以一种纯粹的英式风格,桀因为自己不懂,所以才会紧张得不知所措。
我不得不再一次承认Steve在某些方面的确比我强虽然那也许仅仅是年龄和阅历上的差距,但至少我就不能马上发现桀过分紧张和拘谨的原因。
不过我并不担心,因为阅历可以随着经验的积累而增长,而我所身处的环境又让我比一般人更容易积累这种待人处事的经验。
深吸一口气,我抬头看向他们,发现他们已经可以轻松地交谈;桀的眼中逐渐显现出几分对Steve的孺慕,两人之间弥漫出一种类似寻常父子间的和谐。
我想,这也许就是我们那些远在亚洲的同胞们经常提及的所谓“缘分”吧;就好象冥冥中有一种力量的指引,安排我收养桀,却不得不以Steve的名义,为的就是牵扯出他们不知在何时就被注定了的父子缘分。
心里有种古怪的滋味,像是轻松,却又有些失落。因为虽然从一开始我就没有把桀当成儿子来看待严格说起来,他的身份跟我一样同属城里华裔总帮会的第五代继承人,和我应该平起平坐但在某些方面,我又的确曾努力过想要对他尽到做父亲的责任。
但是缘分这个东西实在是不能强求的,所以即使失落,我也无能为力。
有些无奈地扬扬眉,我轻轻放下茶杯起身走开,远远地又看了他们一阵,举步离开花园。
我请一位教士替我转告Steve说今天桀就留在这儿了,然后把车留在了祈祷堂边上的车库,步行回家。
回家的路上有一间珠宝店,橱窗里展示着一颗不大的钻石戒指。我停下来看了一会儿,突然有种冲动想问问自己:是不是…应该结婚了。
当时我并没有考虑自己在那个时候想到要结婚究竟是出于怎样一种心态,但是我买下了那戒指,却又让它在口袋里一躺就是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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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年之间桀从城里一所很好的高中里提前毕了业,开始念大学。而我,还是靠着那些不能算是合法的营生赚钱养家,只是在某些方面开始逐渐有了一些变化。
其实早在John和Martin的伙拼之前,John、Steve和我就开始有意识地着手这一类的改变了;因为社会环境的变化和越来越严格的法律让我们不得不考虑改用另一种更为隐讳的方式让自己能继续生存,而不被政府当作反黑的枪靶。
John比我更早想到毒品,或许是因为他们一支从一开始就从不介入这项生意。但他似乎是急于求成了,为了保证自己的帮会不与毒品沾边,甚至不惜截断其它帮会在自己地盘上的财路,而且手段也过于严厉。
先是13号街,接着是Jang氏一支名下所有的行业及地盘;严禁吸毒、藏毒、犯毒,一旦发现,几乎全是极刑这样的态度和手段,无疑是在政府与警方之外又给了那帮靠毒品吃饭的家伙们另一道更大的阻碍。
也正是因为这样,才导致了Karl的叛帮和他与Martin的伙拼。应该说,这是他一生当中唯一也是最大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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