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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小看他了,不过——我以为你对他这种花心的不感兴趣。”
施嬅没有解释,只问他:“所以约我出来是想聊什么?”
“其实也没什么,”郑知夏静静地和他对视,“原本是想提醒你邓明城没那么蠢,现在倒是有个新的问题了。你也知道他不是个好货色,又为什么要跟他浪费时间?”
“哎呀,”施嬅笑眯眯地说,“我怎么就不能是真的喜欢他呢?”
“因为你很聪明,聪明的人都懂得趋吉避凶,”郑知夏抬手给她倒茶,“浪费时间毫无意义的事情,不如不做。”
施嬅的手指拂过杯口袅袅的热气,语气似感叹似讽刺:“感情这种事,怎么能用意义和回报来衡量呢?”
“为什么?”
郑知夏的确不能理解——邓明城在女人们的口中向来是个该敬而远之的风流渣男,是不值得托付情感的坏男人。
施嬅微微撇着嘴,说:“非要说原因的话,他很有个人魅力,不是吗?情商高,聊天不会被气得半死,和他聊两句天我的心情就会变好,这难道不够成为喜欢的理由吗?”
“都说情绪价值廉价,我朋友也说邓明城这人不值得,让我赶紧远离,但这种事嘛,自己最清楚到底值不值得,搞清楚到底想要什么就好了。”
郑知夏愣了愣,恍惚间茶雾烟气后的美人面模糊成了重重叠叠的影,自他脚下生出,幻化在夜色与流水声中。
“那假如——”他顿了顿,“他的情绪价值能给很多人,你总以为自己是特殊的,或许也的确是特殊的,但他对你的独一无二并非因为喜欢——”
你真的能弄清楚自己所求的是什么吗?
重影倏然散去,郑知夏对施嬅笑了笑,道:“抱歉,不是在说他,邓明城确实挺喜欢你的。”
施嬅却平淡地笑了声,说:“对我来说的话,当断就断咯。”
“毕竟我们也没认识太久,”施嬅耸肩,“我知道总有人会说当不了恋人,朋友也挺好,可退而求其次有什么好的?不是开始时最想要的,总有一天会后悔。”
可郑知夏最开始想要的,也不过是当朋友——最好的朋友。
朋友比恋人更长久,更安稳,也更坚不可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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