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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昭眼睛一闭,仿佛艰难地下定决心,飞快道:“别把自己嫁出去了!”
宋曦“啊”了一声,半晌才明白过来,脸“噌”地一下红了:“你在说什么呀,我、我谁也不嫁!”
煜昭:“……”
“谁也不嫁……也不行。”煜昭不由得急了,俊秀的长眉几乎要拧在一起:“若有朝一日,你遇见了心爱之人,难道也不嫁吗?你就不会想与他白头到老,相伴一生吗?”
想又有何用?
越朝贵贱分明,官府对奴婢的管束极为严格,贱籍不得与良人通婚,官奴更是连给人做妾的资格也没有,她又是叛主的逃奴,去到哪里都是为奴为婢,连安然活着都是一种奢望,又怎敢祈盼与相爱之人相守一生?
宋曦强忍心中悲苦,勉强笑道:“喜欢又如何?我的身份……做不成妻,也做不成妾,难道在心爱之人身边,终身为奴为婢,看他娶妻生子,儿孙满堂吗?”
“我怎舍得你——”煜昭急道:“如果那人能帮你脱了贱籍,你又当如何?”
宋曦想了想,摇头道:“如果我不喜欢他,即便他帮我脱了籍,我也只会感激他,不会嫁给他。可我喜欢的人若不能帮我脱籍,那无论我再怎么喜欢他,都不会与他在一起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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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恭喜男主接到主线任务:帮助女主脱籍。支线任务:回朝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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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喜欢
东风和暖,竹叶飘扬,宋曦的墨发被风扬起,拂来一息花木的馨香。
“如果我不喜欢他,即便他帮我脱了籍,我也只会感激他,不会嫁给他。可我喜欢的人若不能帮我脱籍,那无论我再怎么喜欢他,都不会与他在一起的。”
煜昭微微一怔,眉眼松开,颇有些如释重负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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