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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2页)

阎云舟也看到了他那黏在洛月离身上的目光:

“喜欢白色的狐裘?”

宁咎闻言赶紧回神:

“没有。”

阎云舟知道洛月离此刻身上穿的这件狐裘是景郡王亲自猎的,那个时候李彦年纪还小,还曾偷偷来北境的大营找他,就是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大营周边的雪狐最多,他闲暇时就带着他上山打猎。

洛月离骨子里的挑剔劲儿也就李彦受得了,这一整个一丝杂色皮毛都没有的狐裘,李彦攒了三个冬天才攒够:

“我库房中也存着些从前猎来的狐皮,只不过颜色确实没有他身上的这个好看,不过不仔细挑也是好的,回头让人给你也做一个。”

阎云舟丝毫没有避讳身边的人,直接便这样开口出声,一时之间周边听到的人都看了过来。

那眼中流转的目光就像是看着新婚的小夫妻一样,生生给宁咎看的身上都有些发毛了,这话说的,怎么好像他眼馋人家的衣服一样?

发散性的思维却忍不住在想,这么多的雪狐毛皮,换在现代他怕是都可以挨枪子了,不过现在时代换了,人和雪狐,黑熊之间只有最原始的食物链关系。

“王爷,您看这皮多好。”

李寒兴冲冲地将刚刚拨下的皮给众人展示,宁咎忽然想到了五个字'山大王标配',甚至脑子里脑补了一下阎云舟坐在黑熊皮的大椅中的山大王形象,只不过刚刚想到他立刻就住脑了。

阎云舟看了看一边的鹿收拾的差不多了:

“那鹿先架上吧。”

说完他便起身,众人见着他起身眼睛都亮了一下,不说别的阎云舟烤肉的水准,在这群将领的眼中是和带兵水准在一个水平线上的,就连洛月离的唇角都勾了起来:

“看来这一次我没白来的。”

宁咎看了看一眼阎云舟手上的伤口微微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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