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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子们的年龄从八岁到十四岁不等,看上去都差不多,都穿着松松垮垮的灯笼裤,戴着鸭舌帽,帽檐都是破破烂烂的。他们到处站着,手插在口袋里,瘦瘦的肩膀用力朝前弓着。他们长大后也会是这样,也会在各样扎堆的地方这么站着。唯一不同的是,长大后,他们嘴边总叼着香烟,就像是永远粘在嘴上一般。他们带着口音说起话来,嘴角的烟就跟着一起一伏。
孩子们惴惴不安地在那里呆着,瘦瘦的脸一会儿面向查理,一会儿互相看着,然后又转向查理。弗兰西注意到,有几个孩子已经因夏天的到来,把头剃过了。头发留得很短,推子贴得很近,头皮上都出现了一些刮痕。这些幸运儿索性把帽子揣在口袋里,或是扣在后脑勺上。那些还没有剃头的,头发微微有点卷,像小娃娃一样拖到颈后。他们为此很害羞,总是把帽子盖得严严的,盖到耳朵上,看上去像女孩子一般,只是他们嘴里常常蹦出些粗话来。
查理便宜店并不便宜。店主也不叫查理。只是他用了这个名字,而且在店堂口的遮阳篷上也是这么说的,弗兰西就这么信了。你出一分钱,查理会让你来摸奖。柜台后头有块木板,上头挂着五十个钩子,分别标有数字,每个钩子上都有奖品。有些奖品还不错,如旱冰鞋、棒球手套、头上有真头发的布娃娃,等等等等。别的钩子上挂着记事本、铅笔等可以用一分钱买的东西。弗兰西在边上看着, 網 詀 : ? ? ? . ? ?? ? ? . ? ? ?尼雷花钱来摸奖了。他从破信封里拿出一张脏兮兮的卡片来。二十六!弗兰西满怀希望地看了看摸奖板。尼雷抽到的是一只一分钱的笔擦子。
“要奖品还是糖果?”查理问他。
“当然是糖果,你觉得不是吗?”
总是这种结果。弗兰西还从来没看人赢过一分钱以上的奖品。确实,那旱冰鞋的轮子都上锈了,布娃娃的头发上也蒙了一层灰。这些东西似乎都在那里等候了很长时间,就好像是小蓝孩的玩具狗和小锡兵一样。弗兰西暗自下决心,等有朝一日自己有了五毛钱,势必要把所有的奖全摸下来,把板子上的奖品全部赢到。她想这一定很划算:旱冰鞋、棒球手套、布娃娃和所有这些,这要五毛钱。说起来,光是旱冰鞋就值这个价钱的四倍!到了那伟大的一天,尼雷也要过来,因为女孩很少光顾查理的商店。没错,那个星期六也有几个女孩子过来……都是胆大、性急、早熟的那种。这些女孩大大咧咧的,喜欢和男孩子一起打闹邻居们都说这些女孩子以后笃定学坏。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布鲁克林(4)
弗兰西过了马路,来到对面吉姆培糖果店。吉姆培是个跛子。他是个和善的人,对小孩子特别好……至少这是大伙儿的看法,直到有一天,他把一个小女孩诱到自己一间阴暗的房间里。
弗兰西在挣扎,要不要牺牲一分钱,去买个吉姆培家的特卖品:奖品袋。偶尔和她是好朋友的莫迪·多纳文就要买一个了。弗兰西挤到了莫迪·多纳文身后。她假装自己就要花那一分钱了。当莫迪犹豫再三后,把手指向橱窗里那只鼓鼓的袋子时,她呼吸都屏住了。弗兰西会挑一只小一点的袋子。她从朋友的肩膀上看过去,看到她拿出了几粒不大新鲜的糖果,然后盯着自己的奖品看奖品是个亚麻手帕。弗兰西有一次抽到了一小瓶香水。她又犹豫要不要买个奖品袋了。那糖果不能吃,不过偶尔来个惊喜,感觉还是不错的。但她转念又想,好歹和莫迪一起,莫迪刚才买奖品袋让她惊喜过了,这感觉也一样良好。
弗兰西沿着曼哈顿大道走着,念着这些好听的街名:斯科尔斯街、梅塞罗尔大道、蒙特罗斯大道,然后是约翰逊大道。最后两条大道是意大利人聚居地。名叫犹太城的区从西格尔街开始,包括穆尔街、麦吉本街,最后经过百老汇。弗兰西向百老汇那边走去。
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百老汇大道上到底有什么呢?什么也没有,只有全世界最好的五分一毛便宜店!这店很大,闪闪发亮,里头全世界的东西都有……至少对一个十一岁的小孩来说是这样。弗兰西有五分钱。弗兰西有能力。她可以买店里的任何东西!这是世界上唯一能让她这样感觉的地方。
到了店里,她在货架之间的过道里走着,拿起自己喜欢的东西把玩。能把一件东西拿起来,在手里放一会儿,感受它的轮廓,摸着它的外表,然后再小心放回去,这是多美好的一种感觉啊!她有五分钱,故而就有权享受这些。如果有店员来问她要不要买点什么,她可以说是的,然后买下来,好叫他也见识一下。钱是好东西,她断定。过足了摸东西的瘾后,她买下了自己预计要买的东西五分钱的薄荷味、粉白相间的威化饼干。
她沿着贫民区的格雷厄姆大道走回家。她看到琳琅满目的推车这些小推车每辆都是一个小小的商店,周围有讨价还价的、情绪激动的犹太人,还有这个区特有的气味,夹菜烤鱼、刚出炉的黑麦面包,还有什么东西,闻起来像是煮沸的蜂蜜。这一切都让她感到激动。她看着这些留长胡子的男子,戴着羊驼呢的头顶小圆帽,穿着充丝薄棉外套。她很好奇这些人为什么眼睛这么小,眼光这么凶。她看着猫耳洞一样的一个个小商店,闻着桌子上乱摆放着的那些织物。她注意到了从窗户里鼓出来的羽毛褥垫,东方式色彩艳丽的衣服晒在太平梯上,还有些光着上身的孩子,在水槽里玩耍。一个怀着孩子的女人,耐心地坐在街边一把硬邦邦的木头椅子里。她在那炽烈的阳光下坐着,看着街上喧嚣的生命,守护着自己腹中那个神秘的生命。
弗兰西记得,有一回妈妈告诉她说,耶稣是个犹太人,她吃惊不已。弗兰西以为耶稣是个天主教徒。不过妈妈什么都懂。妈妈说犹太人只不过把耶稣看成一个平凡的犹太男孩,调皮捣蛋,不肯去做木匠的营生,不肯成家立业。还听妈妈说,犹太人认为弥赛亚还没有到来。想到这些,弗兰西不禁呆看起大肚子的犹太女人来。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布鲁克林(5)
“我猜这就是犹太人喜欢生孩子的原因吧。”弗兰西心想,“也是她们这么安静地坐着……等待的原因。也是她们不对自己的肥胖感到羞愧的原因。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或许要生一个真正的小耶稣。怪不得她们走起路来是那个神气样子。爱尔兰的女子一比起来,好像是很惭愧。她们知道自己永远也生不出耶稣来。生出来的不过是些叫米克的孩子来。等我长大了,怀孩子了,我走路的时候要神神气气的,慢悠悠的,尽管我不是犹太人。”
弗兰西回到家的时候,都已经十二点了。不久,妈妈提着扫把和水桶进来了,砰一声扔到角落。这砰一声说明她到星期一才会再去碰这些东西。
妈妈二十九岁,黑色头发,褐色眼睛,手脚麻利,体形也不错。她做清洁工,把三套出租公寓打扫得干干净净。谁会相信,妈妈会用擦地板的方式,养活她们四口人呢?她总是那么漂亮,那么苗条,性情开朗,总是那么喜洋洋的。她的手老是泡在加了苏打的水里,因而发红、开裂,可这双手还是很美,手形还是漂亮,那指甲弯弯的,椭圆形状,模样可爱。人人都说,生得像凯蒂·诺兰这样美丽的女子出去擦地板,真是可惜了。不过他们又说,嫁给了她那样的丈夫,又能怎么样呢?他们也承认,不管怎么看,约翰尼·诺兰都是个帅气、可爱的家伙,比整个街区任何男人都强。不过他终归是个酒鬼。他们就是这样说的,这也是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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