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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知道她们喜欢吃什么,所以我买菜的速度特别快,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付完钱我们就直接去了我家。确切的说是我和我姐姐的家。
那是我和姐姐季青一起租的房子,两室一厅,一共100平米,由于我很姐姐平时工作都很忙,所以家里很简单,除了电视,冰箱,洗衣机等一些必备的家电外其他什么都没有。
姐姐大我五岁,长的很漂亮,从小就有很多男孩子追,。不过由于我家家教森严,爸爸又有点封建的缘故我和姐姐从小就被教育的乖巧听话,上学期间除了读书还是读书,从不早恋,当然这也是两年来陆羽找不到我的原因之一,因为我从来不告诉他我家在哪里,四年来也不不曾像家里透露过关于他半句。
电梯很快就将我们送到了六楼,刚出电梯门口,筱怡就立刻抢过我手里的袋子。
厄尔,她什么时候变得怎么好心了。
我用非常差异的眼神望着筱怡,红果果的表示我不能理解。
“我知道我长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你恨不得立刻将吃了我,可是你就算再迫不及待也要等开了门不是?难道在这屋外头,多不雅观呐”筱怡一边说着还一边表现出一副含羞带涩的模样。
“噗” 闻言菲儿捧腹大笑。
“你个色女,迟早会有个男人灭了你。”我气愤至极。
“哼,我就算被男人灭了也比你为了个男人要死要活来的好。”
静,四周突变的诡异的静。筱怡说中了我的死穴,她的话就好像是一把盐,精准无误的洒在了我还未愈合的伤口上。
是的,曾经我因为和一个叫陆羽的男人“分手”,而哭的死去活来,得了厌食患症,患上了忧郁症,一个星期瘦了十几斤。直到现在我左手的手腕上还依然还留着一条浅浅的疤痕,当然,这也是我姐姐至今29岁高龄了还没和她男朋友结婚的原因。因为她要守着我,她怕我再做傻事。
其实那时侯要不是有筱意怡,可能我已经死了吧。
我是那种一不爱则已,一爱便会倾尽所有,奋不顾身的人。
还记得当初在我生日那天陆羽冒着大雪在我们宿舍楼下面用玫瑰花摆了一个大大的心,然后大叫着季蓝我爱你;
还记得每个当冬天我冷时他总是喜欢拉着我的手放进他的厚厚的围巾下,然后让我捂着他的脖子取暖;
还记得,我还记得每个夕阳西下的傍晚,我们手拉着手漫步在艺术院那条两旁种满香樟的水泥小路,说着我们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那所有的还记得也只是还记得而已,永远的成为了历史。
我故作从容的从包里翻出钥匙,打开门,然后接过筱怡手里的袋子向厨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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