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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发青年从头到脚都不良少年的标准定义,发型张扬,上衣是略紧身的背心,牛仔裤上还挂了几根非主流的铁链子,肩上背了个大皮包,露出来的皮肤上纹着浮夸的纹身。
季眠不愿意以貌取人,但此时此刻,以貌取人确实能给他带来一点安慰。他很需要这一点安慰:他要抢的是个混混,很坏很坏的混混。!
第 3 章
季眠装作不经意地站起身来,慢悠悠地穿过马路,来到红发青年附近,不过两分钟路程,季眠已来到他的身后,成为一个不起眼的路人。
原主当扒手的经验十分丰富,成为“季眠”以后,季眠也继承了他的这项能力。
红发青年是朝着太阳的方向走的,影子短短地被拖在身后。季眠的影子也跟他的一起,被拖在后面。
他屏着呼吸,脚步像猫一般轻,走路时还要装出一副光明正大的样子,免得过路人起疑。
透过红发青年的肩上皮包拉链的一点空隙,他心头一跳,瞧见了那里有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尽管只露出一角,但季眠很确定,那就是钱包。
待青年走入一家卖肉饼的店,季眠紧随及后跟了进去。
肉饼的油香、面香和肉香顿时冲着他的鼻腔,香得他脚步都晃了晃。
前面还有人在排队,红发青年站到队尾,嗓门很大,喊:“老板!要两个香河肉饼!打包带走,分两个袋儿装。”
里面传来女人爽快的声音:“好嘞。”
季眠的思绪歪了一下:香河肉饼……听上去应该挺好吃的,也许比关东煮的菠菜鸡蛋糕好吃。
【愣什么神呢,快干活!】系统催促道。
季眠应了一声,跟在青年背后排着队,右手悄无声息地摸过去,将他的皮包拉开一条十来公分的缝隙。
手势转为斜竖着,顺着拉链的缝隙顺利滑进去,没碰到皮包一下。
这时季眠的手指已然摸到那包里的皮夹子了,天衣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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