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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民国大佬的疯姨太[穿书] 第2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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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块买的衣服,现在只值五十……阮苏的心在滴血。

老板好奇地问:“阮老板为何突然要当衣服首饰?莫非……周转不开了?”

阮苏收好东西站起身,摇头道:“我这人买起东西来就收不住手,家里堆了一堆没地方放,也穿不过来,就想拿来当掉买点新的。不过既然不值钱,那就算了,不如送给朋友。叨扰老板了,有空过去喝茶。”

老板恭送其出门。

上车后,小曼问:“咱们再去别的街上看看?”

阮苏靠着车窗,疲惫地摆了摆手。

“不去了,都一样,去了也是白去。”

“太太。”小曼难得认真起来,“您为什么突然缺钱呢?跟二爷闹翻了?给我说说,我可以帮忙出主意啊。”

阮苏望着她嗫嚅了半天,最后还是开不了口,闭上眼睛叹了口气。

枯岭山金矿,段瑞金独自坐在办公室写信。

信是写给当年同窗好友的,名叫林清,让无数女生为其神魂颠倒要死要活的风流人物。当时大家都以为他会弄大别人的肚子,早早结婚继承家业。谁知他行事不羁,竟在十七岁就与女老师私奔了,等今年再联系上,已摇身一变成了西南区某部队的一名年轻参谋官。

段瑞金曾对他的私生活嗤之以鼻,认为自己不需要他这样的手段也能遇到真爱。

直到昨天晚上,他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这方面的经验太贫瘠了。

他知道如何经营金矿,如何教训下属,甚至因为读书时爱好广泛,英文地理历史等方面也颇为精通。

唯独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一个女人心甘情愿地爱他。

关于这一点,他决定请教林清。

信寄出去,等了一周,回信来了。

段瑞金并未立即查看,而是将其压在账本底下,等晚上回到公馆进入卧室,才坐在灯下观看。

几年过去,林清字迹未变,依旧潦草得好似外国医生,难以辨认。但仔细后,言语是意气风发的。

瑞金吾友:

来信已阅,听闻你已有意中人,我颇感欣慰。想当初在晋城学院,你我同窗,你终日只苦读书,学洋文,学历史,令你母亲忧心不已,时常询问我你是否有难言隐疾。如今你总算成家立业,想来她也能放下心。

关于你的请教,我的确有秘诀可以倾囊相授。男女之情,要说难也难,可你有张好脸,因此是手到擒来的。若想让其动心,只需分两步做。

第一,请她看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电影(注:以周璇的爱情片为佳,恐怖片也可,切勿选择悲情故事),吃一顿上好的西餐,红酒不可缺少。待到微醺之时,亲吻她,切记不可做太多,只给她留一个钩子。

第二,与她跳舞,赠她好礼。倘若她收下,那么别犹豫,快快洞房花烛罢。

关于我的近况,我随李将军的部队驻扎在冉城,大约会待到年后。将军近来打了几场胜战,十分喜悦,赠我美眷府邸,白银万两,日子倒也不错。

我父母仍在派人寻找,黄小姐等人也寄信来,不过我暂时无回家的打算,因此还望你念兄弟情谊,为我保密。

李将军是值得跟随的长官,他常与我们说,时势造英雄。眼下群雄四起,局势动荡,好男儿都该走上战场。时机到了,只需一阵风,便可扶摇直上九万里,打下一片江山。

我不奢求江山,但也是很高兴的,因为敌人来了我有枪炮,不必怕他。看见弱者我能伸出援手,救他性命。

昨日上街,有被我救过的人要送我土豆,我没有收。

挽救国家于危难之际,这种荣誉感,岂是几筐土豆能比得的呢?

祝君如意,喜得良缘!

林清

一九三六年九月二日

段瑞金合上信,点火烧了。

火焰在漆黑的铁盆中跳跃,闪烁的光芒照耀着他的眼,仿佛他眼中也有一团火在燃烧,很久才熄灭。

翌日早上,他走下楼梯,坐在空无一人的餐厅里,问老妈子:“五太太呢?”

“五太太还没起呢,这两天她都起得晚。”

“去叫她下楼,就说……”他扫了眼面前丰盛的食物,“我让她来吃早餐。”

“诶,好嘞。”

老妈子殷勤地跑上楼,不一会儿阮苏就披头散发的跑下来,脸上还有水珠,显然是匆匆洗完脸。

“二爷,今天为何突然有兴致叫我一起吃啦?”

因为暂时还不出二十万,自觉低人一头,她努力笑出一张天真灿烂的脸。

二爷面无表情地抓住她的肩膀,把她翻了个面儿,从她鸡窝似的乱发中取出一团皮筋来。

她尴尬地接过塞进兜里,比了个大拇指。

“不亏是二爷,视力都比别人好。”

段瑞金怎会听不出她的口是心非?坐下冷冷道:“公馆里没下人了吗?怎么伺候你梳头的都没有。”

人当然是有的,但往常伺候阮苏洗漱换衣的任务都归小曼,而小曼这丫头贼懒,常常起得比她更晚。她因为起床后横竖没事做,于是从未指责过,都是睡到什么时候算什么时候。

真话是不能说的,说了段瑞金少不得又要教训小曼。

阮苏将头发随手挽了一下,坐下说:“我挺喜欢这样的,你不觉得很有家的感觉吗?在家里也要永远衣冠笔挺,是件很累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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