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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异世犬毒事件0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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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在6月4日的时候,这里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纵火案。

所以,这栋破旧的三层洋楼,才会被警戒线封锁着。

“真的要进去吗?上次我和又琪只走到了这门口,看到封锁线就走了。”在跨越警戒线前,王子恒不安地问道。

我明白,想要处理他的担心,只需要反问他一句“你怕吗”就行了。

实际上我也这么问了,我们就这样走进了潮湿的,弥漫着炭烧味道的小洋楼。

“我们往哪里走?”站在烧得焦黑的门厅里,王子恒踢开地上的烂椅子,问道。

“你不觉得楼梯就好像被人刻意堵住了吗?谁会把洗衣机堆在楼梯口呢?”我指着二楼的方向,说道,“越是对方隐藏的地方,我们就越是要去看看。”

不仅是楼梯口,二楼的其中一个房间也很奇怪:一个金属柜子的残骸竟然从里面堵住了门口。

我和王子恒费了很大劲,才终于推开了门,看见了柜子上的铭牌:吉栗双开门恒温箱,冷凝系统、散热系统、温控系统、制冷系统、油分系统多功能。

从恒温箱的燃烧情况来看,防爆玻璃的质量似乎经得起火灾的考验。完整的玻璃门里面,还装着一些棕色、蓝色、白色的药瓶。

此外,柜子的二层有一张熏黑的贴标写着xLZS017字样,而里面6排7列的凹槽,似乎用于存放某种药剂,此刻却已经被人挪走。

“会是某种迷药吗?”王子恒说到这里,用手指了指门对面,“又琪说过,之前她是被关在二楼靠护城河的房间,应该在我们对面吧?”

“听见没有!有脚步声。”王子恒突然说道。

于是,我看到对面房间的门开了,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形似流浪汉的人类从里面跳了出来。

他与我对视之后,手脚并用从二楼走廊的窗户跳了下去。

虽然他的脚似乎因此受了点伤,但他很快就一瘸一拐逃离了我们的视野。

我和王子恒只好回到刚才他藏匿的房间,一探究竟。

很明显,这个流浪汉是在火灾后才搬到这里的。

所以,在烧剩的床板上才会多了一块用于睡觉的毛毯,和一只缺了眼睛的熊玩偶——可能是作为枕头使用的。

从毛毯上的人形污迹看来,流浪汉在这张毛毯上睡了不少时日了。

而流浪汉的床边,还摆满了馊味的食物残羹。稍微完整一点的,就只有一只啃了一半的炸鸡腿,和半块干的泡面。很可能是从附近垃圾桶里翻出来的,直接拿着就开始啃食。

“天啊,我到底踩着什么了?”王子恒突然大叫了起来。

见状,我捏住了鼻子,走出了房间说道:“很可能,这个房间是吃喝拉撒睡全功能,不分离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那个流浪汉的眼神。

虽然看不清他的面目,却令我有种不忍心的感觉。

之后,我让王子恒在现场拍了一些照片,我们就离开破洋楼。

“去那里看看!”我指着不远处的一家快餐店,说道。

因此,我们在穿着粉色制服的女服务员熊艺儿口中,得知了一些相关信息:

近来,一个流浪汉经常到快餐店来骚扰坐在门外餐桌上的顾客。

一开始,流浪汉只是拿走顾客吃剩的食物。

当他胆子大了之后,就会直接从顾客的餐盘里,把想吃的东西拿走。

这样,快餐店只好重新给顾客补齐餐品。

为此,快餐店甚至收起了门外的桌椅。但是,流浪汉变本加厉,直接窜进店内,从餐桌和垃圾桶翻找食物,带走。

曾经有一次,熊艺儿拿着苹果派和果汁给流浪汉,但流浪汉竟然直接打掉了熊艺儿手里的食物,逃离了现场。

此后,熊艺儿再也不敢轻易接近流浪汉了。店长的意思是,反正他每天也就两餐,让他吃了赶紧走就行了。

“不过,有个事情让我后怕了很久。”最后,熊艺儿补充了一条线索,“那天,我经过了护城河的石桥。那桥洞底下,不是有个一人宽的小路吗?我那时看到那个流浪汉了。他嘴里咬着一只毛茸茸的流浪狗,那流浪狗还在他嘴里挣扎着。真的太恐怖了,看了这一幕我就逃走了。后来,每次他来到餐厅附近,我都会躲得远远的。”

听到这里,我掏出小灰的信用卡付了账。

我和王子恒在餐厅里逗留了半个小时,最终提着两大包食物离开了。

临别时,我发现快餐店门口竟然贴着一张通缉令,上面写着:

6月4日凌晨,丰水镇发生一起洋楼放火案,致1人死亡、1人失踪。经工作查明,文虚纶有重大犯罪嫌疑。

文虚纶,绰号虚哥、药哥,男,1965年1月3日出生,户籍地:神都市丰水镇大河村32号,身高1.72米左右,长发,体型中等,身份证号码:5xxxxxxxxxxxx5413,逃跑时身穿白大褂、黑色运动裤、运动鞋。

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单位或个人、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将给予人民币2万元奖励。

看到这里,我承认自己愣在原地太久了。

因为,通缉令上还印着文虚纶的照片。

除了他留着长发、并且看起来很邋遢之外,这个文虚纶长得和幽灵白时空的叶默一模一样。

在幽灵白时空里,那个想灭世成神的叶默,就是夺舍了虚纶的身体。所以,在这个深空灰时空里,虚纶又是怎么一个情况呢?

“那天,我还以为是有人在吃烧烤呢,多远都能闻到味道!药哥放火前,在菜市场买了不少木炭,还骗我说要去露营呢。”一个干巴巴老太太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考。

只见,那个提着菜篮子穿着红色短袖的老太太,眯着绿豆似的小眼睛,指着通缉令,用本地方言对我说道,“其实,药哥是我看着长大的。以前,常常在赶场的时候,在菜市场门口摆个小摊摊,摊摊上各种中药、西药,还最喜欢在摊摊中央摆个鹿子的骷髅头。他的壮阳药那些,还是效果好,好多老头儿喜欢在他店里买东西。咋个说呢?为情所困哇,这娃儿几十岁的人了,才学起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女生谈恋爱。听说,那天他女朋友和一个年轻男娃儿在他家里鬼整,结果他回到家里,一把火就烧了房子。那个年轻男娃儿当场就烧死了,女朋友逃了出来,至今还没找到人。所以说,药哥做得不对,但还是可怜。”

就这样,老太太的表达欲得到了满足,竟然情绪丰富地摇了摇头,就打算离开了。

“请问,附近那个流浪汉,你又认识吗?”我问道。

“他就是个疯子!”老太太愤慨地说道,“他不是我们丰水镇的人,来了这边没几个月。那天,我提起一块五花肉,准备回去做烧白。他闻到肉香味就来了,把我的塑料袋都咬穿了。你看,我现在都是拿菜篮子买菜了,就是害怕他。他就跟一只狗一样,当到我的面就把生肉吃了几口。除了不像狗一样叫,他真的哪点都像是一条疯狗。”

言毕,老太太甚至给我看了一眼被流浪汉咬穿的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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